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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9
海外學習獎勵金申請,生死學系收件截止日期公告
根據海外學習獎勵要點以及南華大學國際及兩岸交流處最終審核收件時間為上學期 10 月 30 日前、下學期 4 月 30 日前,需要由各學院彙整審查結果及會議紀錄提交給國際及兩岸交流處,因生死學系也需召開審查會議進行初審推薦及核章,提交學院複審及核章,因此本系收件時間為上學期10月17日前、下學期4月1日前

國際及兩岸交流處收件時間不等於本系收件時間,請務必注意。

申請文件 (根據國際及兩岸交流處規定)
1.南華大學學生海外學習獎勵金申請表。
2.南華大學學生海外學習研修計畫。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有當學期註冊章)。
4.護照身分頁影本。
5.語言能力檢定證明(需符合各級獎勵金申請之等級)。
6.本校歷年成績單(含學年名次)正本。
7.學生海外學習行政契約書(審核通過後繳交,一式兩份)。
8.申請學校、單位所需之相關表格、文件及證明資料(如有請檢附)。
9.申請赴海外學校就讀課程者,須檢附入學通知或證明(學生必須自行申請海外學校,且須向所屬系所確認相關學分抵免事宜)(道場義工免附) 。
10.推薦函(限交換生,若交換學校不需要則免附)。
11.役男出境申請(具兵役義務者)。
12.海外學習獎勵金申請/核銷資料檢核表

以上文件缺一不可(除非必要文件),
護照尚申請中,請用鉛筆註明"海外學習獎勵金申請/核銷資料檢核表"上

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成績尚未考試或尚未公告,請檢附准考證或考試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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