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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18
生活助學金|109學年度生活助學金申請
109學年度生活助學金申請
 
  • 辦理原則:
為協助本校同學就家庭年收入較低或家庭經濟現況困難者,而設立本「生活助學金」。
二、獎助人數及金額:
本學年度錄取名額待預算確認後公告,每名每月補助新臺幣6,000元,每學期以四個月計,免納所得稅。
三、申請資格
(1)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者。
(2) 就讀本校具有學籍(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二年級以上至修業年限內之學生
(3) 家庭(父母含申請學生)年收入70萬元以下學生,依意願申請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時,主動向學務處服務學習組申請。家庭現況困難者優先核予。
(4)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且已完成服務教育課程者。(新生、轉學生除外)
四、申請方式:
(1)  繳交資料:


  • 1申請表(如附件一)
  • 2戶籍謄本(要有記事欄哦!)
  • 3學年成績單(前一學年成績單;非歷年成績單)
  • 4全戶所得證明(國稅局申請)(指學生本人+父母或其法定代理人即可)
  • 每學年初公告受理申請日期,領取生活助學金之學生,視學生修課情形安排生活學習服務。
五、經受理後由審查委員會就書面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得請申請人說明),預定九月下旬於學務處服務學習組網頁公告錄取名單。

六、生活助學服務運用基準及注意事項:
(1)  生活助學服務學生須填寫「生活助學時數紀錄表」到(離)位時間及親自簽名。
(2)  每名生活助學服務學生每週服務不得超過8小時。
(3)  每月結報生活助學金前,指導員需依助學生之服務學習表現進行考核紀錄,完成考核後方可進行結報核銷。
(4)  若考核未達規定者,將自下月起取消生活助學金資格。
(5)每年6月及12月要提供服務紀錄考核表。

七、申請截止日:
109學年度生活助學金申請截止日為109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16時前,請備妥申請相關文件至學務處服務學習組,或郵寄掛號至南華大學服務學習組收(以郵戳為憑)。(缺件不予辦理哦!)

p.s 請注意!自109學年度下學期起,本項申請將於學期末公告,暑假期間8月底前收件,屆時敬請掌握申請時程。

(承辦單位:服務學習組;承辦人:蔡瑩燕;分機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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